首頁 > 最新消息 >常見問題
分析各種狀況前,先說明現行法規下的繼承制度,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,配偶叫做「當然繼承人」,無論輪到哪一順位都會存在(除非配偶拋棄繼承),繼承的順位如下表:
以下情況系為一般贈與(最常見就是父母贈與給子女,祖父母贈與給孫子女),有關配偶贈與之異同礙於篇幅,日後再更新提供給讀者閱覽,廢話不多說,直接看文章內容;